以及恐吓威胁、敲诈勒索、宣传煽动、侮辱诽谤等及
一、“网上110”受理须知
市民通过“网上110”反映问题和提供信息,必须遵守以下条款:
(一)“网上110”受理范围
对公安工作的建议、意见和投诉;一般刑事、治安案(事)件线索举报;一般涉及社会稳定
等方面案(事)事件信息。
(二)“网上110”非受理范围
1、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即时处理的案(事)件和线索、信息;
2、由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受理的民警违法违纪案(事)件和投诉、信访等方面的
事项;
3、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受理的民警违规办案的投诉、信访等方面的事项;
4、内容系恐吓威胁、敲诈勒索、宣传煽动、侮辱诽谤等及其他虚假、恐怖信息;
5、涉及重特大涉密的刑事案件、治安案(事)件的线索和信息,以及其他不宜在网上举报
并通过网络处理的涉密线索和信息;
6、其他不属于“网上110”受理的内容。
(三)“网上110”信件受理时间
工作日 上午9:00-11:30 下午13:30-17:30
二、“网上110”受理登记表填写须知
1、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群众来信;
2、对紧急、重大、特殊情况,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反映问题;
3、市民须按表格要求写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年龄、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;
4、市民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内容必须写明案(事)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员的姓
名及经过;
5、表格中带有*的项目必须填写。备注中可以填写表格中未列项目及举报人认为其他应该
填写的事项;
6、对内容系诬告、陷害、侮辱诽谤,以及恐吓威胁、敲诈勒索、宣传煽动、侮辱诽谤等及
其他虚假、恐怖信息,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,对相关人员给予依法制裁。
![以及恐吓威胁、敲诈勒索、宣传煽动、侮辱诽谤等及 以及恐吓威胁、敲诈勒索、宣传煽动、侮辱诽谤等及](https://rgoop.com/zb_users/upload/2024/03/202403051709584716400527.jpg)
相关文章
发表评论
评论列表
-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,赶紧来抢沙发吧~